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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糯到籼:对黔东南粮食作物种植与民族生境适应问题的历史考察

作者:阅读次数:日期:2013-10-15

杨伟兵     2013-10-15

【内容提要】 明清以来黔东南地区农业经济获得了较大发展,农作物的引进与改良起着重要作用。本文通过对明清以来所反映的粮食种植及经济变化情况的考察,展示和剖析黔东南民族地区物质生产变化及其影响因子,探讨生态环境、政府行为与民族文化三者在粮作变化和地区经济开发中的作用与适应。
【关 键 词】 黔东南 粮食作物 变迁
      农业和粮食生产是维系传统农业经济与社会基本要素之一,粮食更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在经济生活中扮演极为重要的角色。从经济人类学意义上讲,稳定增长的粮食生产和农业经济,在很大程度上能使人类具备成片改变生存环境的能力,从而为人类民族实现跨生态分布提供根本保证。因此,考察区域内民族粮食种植、结构和生产等的变化状况,探讨其生态变化特征和由此衍生出的民族生境[①]、经济生活形态等,将有助于获取更多更新的人地关系认识。在我国以往相关研究中,有关民族地区文化、经济和生态环境关系的探讨由来已久,其中不乏中微观视野下的精彩个案分析,但研究多集中于经济开发、物质文化等实态分析上,相对缺乏区域性时空演绎背景下民族经济与生存发展的环境与社会方面系统考察。本文以维系民族文化不断发展的粮食等物质基础变迁为线索,考察明清民国时期贵州黔东南地区(清镇远府、黎平府、思州府及都匀府之丹江厅、八寨厅、麻哈州等)粮食作物及种植经济变化情况,讨论自然环境、政府与社会和民族文化等因素在粮种改良与社会变化中的作用问题。
一、 明清经济开发与农作种植
      自然生态环境是经济生产的主要物质基础,地区经济开发、生产方式和民族文化习俗乃至人类种群,均须依赖于一定的生态环境并接受自然环境的洗礼。黔东南地处贵州高原向湘西丘陵过渡的斜坡地带,西高东低。东部地貌为低山丘陵,夹有面积较大的河谷平坝,平均海拔低于800米;西部以高原岩溶地貌为主,海拔介于800至1 100米之间;全地区山地地貌明显。黔东南属中亚热带典型季分区,气候温热,雨量充沛,年均温在14℃到18℃左右,多年平均降水量在1 300毫米以上,山地立体气候复杂,植物资源丰富。[②] 受自然地理环境的影响,东部和北部的农业条件和开发条件要优于中南、南部地区。自古以来黔东南人民就依据不同的自然环境和社会实际,发展着物质经济。明清以前,当地居民属典型的山地经济民族范畴,“好入山壑,不乐平旷”,[③]“以木叶覆屋,种禾、黍、粟、豆、山芋,杂以为粮。截竹筒而饮。暇则猎山兽以续食”,[④] 旱粮种植和狩猎经济为主要的经济生产;“山川幽秀而鬱塞,雾露霖潦以为常,梯田磽确,刀耕火种。无菽泽之饶、桑麻之利”,[⑤] 社会经济还比较落后。
      明代外省移民的迁入和行省化,使贵州内外交通有较大改善,移民开发和卫所屯田迅速兴盛起来,全省社会经济基础发生了深刻变化。黔东南地处贵州东部,是云贵联系中央王朝的主要通道,亦是中央王朝力量入主西南的主要通道之一,就区位而言理应成为外来移民开发的第一站。但是,由于山多地少,“八山一水一分田”,农业开发还比较集中地分布于交通沿线、卫所治地等平坝、低地,规模有限。根据卫所、交通等设置,黎平、古州(今榕江)、铜鼓(今锦屏)、清浪(今岑巩)、偏桥(今施秉)、清平(今凯里)等地卫所应是屯田主要区域。[⑥] 明代黔东南屯田分布总的讲来分布零散,与当地广大区域内的原生态经济形态形成鲜明对比,反映出此期的移民开发仍有一定的局限性。历史文献记载称黔东等地为“化外生苗”分布地区,居民“处山箐者,则芟林布种,刀耕火种。处平地者,则驾车引水以艺梗秫”,居山野者“以渔猎为乐”, 社会生产水平较低。[⑦] 整体上看苗侗等少数民族因自然条件、历史发展和封建统治实行的军事封锁,在农业生产技术、粮食作物引种和改良等方面受限较多,加深了民族地区农业经济欠发展的程度。当然,由于部分地区受改土归流、移民开发和民族融合等影响,农业生产仍能取得较大发展。据现存的弘治、嘉靖和万历贵州图经志和通志记载,贵州粮食作物已经达到20多个品种,稻谷、麦类成为主产粮种。苗区粮食作物以糯稻最为主要,这与当地少数民族大多深居高寒山区的自然条件有关。同时在土地利用层面上还反映出全省在原有耕地面积变化不大的前提下,水田面积增长十分迅速,从永乐初年到万历二十五年水田面积增加了179.6%之多。[⑧] 粮食作物的多样化,耕地及水田面积的扩大,充分体现了贵州地理环境、自然资源和移民开发、民族原生态等相互作用的复杂特征。粮种多样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为适应不同气候、土壤、地形等作出的技术选择;水田的增多亦是贵州复杂的高原地貌侵蚀后,因地表破碎,形成多样地貌,进而对农作物种植和土地利用方式产生影响的显著结果,突出表现于河谷平坝面积少,垦殖有限,移民涌入迫使人们因地制宜地发展各种水利而将部分丘陵、低山开发为水田。[⑨] 以上两大特点的出现正是原生居民和外来移民共同作用的结果,特别是外来移民在水田开垦方面的作用更为主要,成为诱发明清黔东南地区粮食经济发展环境发生变化的主因。
      清代雍正朝后,黔东南改土归流,随着中央政府力量不断深入,使传统的自主自立苗族领主制衰落加快,新兴地主经济获得发展,推动着黔州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突出表现之一便是因废除相对封闭的土司制度,农奴人身自由空间拓宽,外来军户、客民也能比以往有更多的机会进入苗区,农业垦殖活动、商品经济等活动频繁。嘉庆二十五年黔东南
地区耕地面积达到436 024亩,[⑩] 道光初年黔东南客民人数为8万余口,占全省30万总数
的27%左右,[11] 均比康雍时期增长许多。林业贸易活动在嘉道年间已十分活跃,现由锦屏县档案馆等单位在民间收集到的大量山林买卖契约文书可见一斑。[12] 值得注意的是,清前中期在黔州开展的垦殖等农业活动并非一帆风顺,社会经济在中央与地方、阶级民族和土客冲突中不断遭到冲击破坏,由此产生的土地纠纷、社会矛盾问题不少,全省亦然。[13] 清政府“为翦除夷官,清查田土,以增赋税,以靖地方事”,[14] 曾大用武力,加之一些胥吏横行,迫使当地少数民族反抗不断,乾隆雍乾起义[15]、苗区屯政之争[16]等,对黔东南农业社会与经济损害严重。以镇远府为例,其定额田地91 535亩,但战乱造成的荒废田地面积就达69 435亩,占到76%的比例;实际成熟田22 100亩,面积仅占定额田地的24%;况且耕作粗放,农作品种老化,复种指数低,产量难以提高,直到乾隆后方恢复发展起来。[17]
道光六年朝廷令贵州巡抚嵩溥调查“汉奸”私入民族地区状况,显示出“汉人侵陵苗族之进度有加无减”,土民渐失土地,并在土司和官吏等的盘剥下,生活艰难,到咸同年间贵州各民族“亦因遭受剥削与压迫,感于生活之不安与不能,遂起反抗,失业之游民更从而附益之,演空前之惨剧,留痛深之创,不殊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成为咸同年间苗民大起义的重要背景之一,对社会经济的破坏更加严重。[18] 光绪初年在政府缓和社会矛盾、鼓励生产等措施下,黔东南粮食经济生产得到很大恢复,一些河谷平坝地区经济经过长期耕耘还成为著名的粮食主产区,如黎平、天柱、古州大坝等。
      明清时期黔东南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尽管起伏跌宕,但其区域开发不断得到加强是不可否认的历史潮流,中央行政力量和汉族移民开发最终还是促使该地区不断得到发展。从技术层面上讲,清代是黔东南地区粮食品种增加和新型水田面积扩大的重要时期,这与以上两者力量的深入有着密切关系。在粮食种植作物方面最大的成效便是旱地高产作物的广泛引进,使区域粮食结构、产量和经济生活、生态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康熙《思州府志》、乾隆《镇远府志》等物产记述表明,玉米等作物已经广为种植。嘉道至清末玉米、甘薯、马铃薯等的种植在各地均有明显体现。至此,从明直至民国前夕,黔东南地区在各期经济开发过程中形成了以下粮食种植变迁模式:由原生态民族相对较少种类的糯稻、谷类、麦类种植发展到多民族共同耕植的、适应多样自然环境的粮食种植格局;在土地利用和经济地理分布上又体现出“少水田、多旱地——水田激增——水、旱田地共同普遍扩增且向山地大面积推进”的态势。经济开发的社会环境、移民与人口、作物品种等明显地成为以上两种发展变化的主要驱动因子。在生境方面,民族生存发展能力和适应环境得到加强,确立了农业经济的绝对主导地位。
      需要注意的是清代黔东南水稻品种和种植分布仍保留有极大的传统成分。据《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志·农业志》(1993)的统计,当时水稻已有糯、粘之分,各府州厅县记载的稻谷品种籼有24个、糯有18个。而糯稻、糯禾的种植主要分布于黎平、下江、永从、古州、雷山、台江、剑河、丹寨、施秉、黄平等地区,籼稻种植主要集中在镇远、天柱、锦屏、麻江一带,虽然具体种植面积难以查证,但黔东南中南部等比较多的种植糯稻是可以肯定的,所以尽管明清黔东南粮食作物品种呈现出逐渐多样化的特点,但仍是著名的“糯禾之乡”,糯稻在民族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19]
二、 民国粮食种植与生产的发展变化
      民国时期贵州苗族等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社会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发展微弱,农业生产
关系仍旧以民族社会的传统经济为基础。民国初期黔东南土地和赋税制度在实质上与清时期没多大区别,随着地主经济的发展,土地兼并现象日趋严重,在剑河、炉山、丹寨、榕江等县表现尤甚。[20] 农村经济与社会还受到军阀混战、自然灾害、币制紊乱和鸦片种植等不合理土地利用与畸形经济的影响,粮食生产极受摧残。以民国四年(1915年)黔东南地区田赋收入状况与清末时期相比,总收入下降了12%,其中地粮正项下降5%,耗羡下降10.9%;丁粮正项下降20.9%,耗羡下降45.2%[21]。到民国七年(1918年),为扭转田赋收入下降颓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开垦荒地的积极措施,规定开荒期满三年后可按不同等级升科。十六年(1927年)为避免和防止田赋定额上升过快过大引发民变,又制订《限制田赋附加办法八条》,对保持农业经济和赋税收入稳步增长起到积极作用。民国十六年、二十五年(1936年)各县田赋实际征收数额分别为80 318.31银元和81 865.71银元。[22] 依据民国二十五年土地陈报时颁布的《贵州省征收田赋章程》规定1银两约为1.50银两折算,以上两年收入应分别为53 545.54银两和54 577.14银两,与民国四年相比田赋收入均增长近两倍。民国初年到土地陈报后的田赋收入增长,其原因主要是政府在农业生产中的作为力量加强了,制定的政策总体上有利于粮食生产的恢复与发展。1941年至1949年期间,由于黔州田赋征收改回实物征收,而且基本上是稻谷,所反映的粮食生产水平变化状况比较明显。依据《黔东南州志·粮食志》(1995年)提供的档案资料,1949年全地区粮食耕地面积为265.16万亩,其中稻谷田地面积220.40万亩左右,全年粮食总产41 189万公斤,稻谷39 116万公斤。由此得出的稻谷亩产量近360斤。再以赋税系统看,1949年征收田赋24.4216石的稻谷,以每亩赋率0.03亩来计算,[23] 当年黔东南地区稻谷亩产量亦维持在370斤的水平。实际上无论是从赋税制度或产量分析入手,1949年亩产360-370斤稻谷的水平在当地不算很高。清乾隆间古州车寨大坝地区“苗人所种上田,每亩可出稻穀五石,中田可出四石,下田可出三石”。[24] 当然,黔东南山地众多,山区气候复杂,能有360斤以上的平均亩产已属不易,这证明民国时期粮食生产仍有一定的成绩。
      1936年土地陈报,黔东南各县相应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粮产统计,根据《黔东南州志·粮食志》(1995年)提供的档案和统计材料,能比较清楚地了解当年各种粮食作物的生产情况。民国二十五年全地区粮食总产量达到423.20万担,其中水稻产量占87.36%,小麦产量占1.24%,玉米占3.03%,大麦、荞子和杂豆占1.83%,薯类产量占5.31%。水稻产量无疑占据绝对地位。就水稻而言,产量集中区域在锦屏、黄平、剑河、台江等县,年产均在1 500万公斤以上,产量在1 000-1 500万公斤的地区有从江、榕江、天柱、三穗、镇远等县,雷山和丹寨产量较低。可以看出该年黔东南稻谷主产区分布于雷公山以北地区。这种产区分布在小麦、玉米、薯类等粮食作物上也较相似,与黔东南北部、东北和东部地区农业开发较早不无关系。据调查民国时期黔东南稻谷生产在贵州全省有一定的地位,称“(全省)有40县自给,犹有余裕;其中,全省最多达10万市担以上的有黄平、天柱县。天柱全年可输送大米两万市担,输往湘西各地”。[25] 根据1949年黔东南地区稻谷亩产360斤的标准可推算出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稻谷种植面积约为102.7198万亩,从土地利用角度看占全区耕地面积的38.7%,土地面积的2.26%。[26] 表1反映的是1936、1949和1984年黔东南粮食作物种情况,按照20世纪90年代的农业规划,2000年黔州粮食作物总播种面积要达到340万亩,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66.90%。以此标准,2000年黔东南州粮食作物总播种面积应占土地总面积的7.48%,复种指数为185%。相比之下,民国时期的各项指标仍处于比较低的水平。20世纪80年代稻谷播种面积大幅度下降,而其他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增长也很缓慢,这与社会经济呈多样化发展有关,粮食和农业经济在国民经济所占比重相对下降。
表1 1936、1949和1984年黔东南地区粮食播种面积情况 单位:万亩
1936年 1949年 1984年
播种 占耕地 占土地 播种 占耕地 占土地 播种 占耕地 占土地
面积 面积 % 面积 % 面积 面积 % 面积 % 面积 面积 % 面积 %
水 稻 102.27 38.7 2.26 214.48 80.9 4.7 210 55.4 4.6
玉 米 — — — 72.83 4.1 2.24 29.82 7.87 0.66
小 麦 — — — 5.28 2.2 0.13 18.43 4.86 0.41
甘 薯 — — — 10.25 — 0.23 25 0.66 0.55
马铃薯 — — — — — — 17.46 — —
注:(1)1949年甘薯资料为1947年替代数;
(2)1984年马铃薯资料为1988年(解放后播种面积最多年份)替代数。
资料出处: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志·地理志》,贵州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志·农业志》,贵州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志·粮食志》,贵州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纵观清末到民国时期黔东南粮食经济和种植发展情况,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之下,粮食产量、田赋收入等一度出现过增长迅速的现象,农业开发仍能取得相当的成绩。应该看到的是民国时期黔东南农业垦殖指数还较低,土地利用和农业垦殖虽在人口压力下走向紧张,但开发和发展农业经济仍有一定的空间,特别是黔东南地区粮食播种面积增长远远低于耕地面积的数量,且在垦殖、复种指数偏低情形下却能出现粮食产量的激增。这一“矛盾”的凸现实际上有着其深刻的背景,所反映出的现象与问题已经超出单纯的经济范畴。民国时期大规模地进行农作品种改良和技术推广(如糯改籼)是这里面重要的因素。因此从粮食作物内部结构、变化等角度来进一步探讨农业生产的环境与技术等问题很有必要,从作用和影响民族生境变化方面看,民国糯改籼的品种变革和技术推广所带来的自然和人文环境变动效应,与清代旱地高产作物的引进与种植有相似之处。
三、粮作种植的变化与适应问题
      粮食作物品种的改良与推广对产收和经济生活结构的影响不言而喻,但这种变化过程在不同环境、时代和文化背景下所产生的效应会有所差异。作为一种技术层面上的变革,粮食作物及品种的引进、应用、推广与民族原生态的调适、生产生活习惯和投资风险密切相关,这就产生原生态环境对变革的“适应”、“接受”之不平衡性。不过,一旦制度与技术的改进、变革为原生态民族环境(包括自然环境)所接受,将会进一步在社会经济、文化乃至生态系统方面造成深远影响。蒋立松认为,贵州各民族物质文化形态的发展主要有两个趋势:一是民族构成、民族文化和经济形态上的多元化;另是各民族在物质文化要素上有某些类似和物质文化发展的趋同。[27] 现在看来,黔东南历史以来粮食种植与经济发展变化也是以上特征的具体反映,即粮食作物品种的增多是民族文化接触、交融和多元化的发展结果,同时也是传统物质文化和外来文化技术共存、发展的表现;特别是水稻的稳步增产加强了农业在黔东南经济中的成分,成为改变黔州民族生境的重要指标之一。解放后至今的现代调查还表明,历史以来黔东南以水稻、高产旱地等粮食作物种植变化为主要的农业经济发展及其带来的粮食增产、人口增长等,使民族社会与经济更为稳固地向农业经济模式发展,逐渐在地区实现了以粮食作物大面积种植、增长的农业经济取代刀耕火种、渔猎经济等多种经营的传统经济模式。此外,人口增长、耕地面积扩大和粮食产量的提高,促成了少数民族获取、控制稳定能量来源的能力发生质的提升,使地区民族利用自然也实现了跨地带、跨区域的作用,拓展了民族生境的发展空间。
      黔东南稻谷培植历史悠久,明清时期当地苗侗汉等民族就已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种植方式,对水稻种植的土壤特征、品种习性、农田水利等有足够的认识,具有较高的水平。“波耕水耨,盈盈其间”。[28] 麻哈、清平等地民众充分利用山地水势,引水浇灌田地;并且懂得按田地土壤性质划分种植等级,如上田种植晚稻、中田种旱稻、下田种旱粘。[29] 当时贵州多数地区已经做到依据不同自然地理环境发展多种稻田生产,“源水浸溢终年不竭者,谓之滥田;滨河之区编竹轮用以戽水者,谓之水车田;平原筑堤可资蓄洩者,谓之堰田;地居漥下溪洵可以引灌者,谓之冷水田;积水成池旱则开放者,谓之塘田;山泉泌涌井汲以资溉者,谓之井田;山高水乏专恃雨泽者,谓之干田,又称望天田;坡陀层遞者,谓之梯子田;斜长诘曲者,谓之腰带田。”[30] 黔东南一带,清代文献就有苗民“止知耕种水田”的记载,水田种植开展很早,甚至出现“苗人所种上田每亩可出稻榖五石,中田可出四石,下田可出三石”的产量记述,这在当时已属很高水平了。[31] 这些都为地区农业经济的迅速发展奠定了基础。清代在旱地高产作物未占据主导时,贵州少数民族传统主食是荞麦和糯稻,糯禾的种植为最多。黔东南地区苗族群众不仅善于种植糯稻,而且长期以来一直将糯米种植、食用等视为民族文化生活内容之一,把“稻、棉、枫”视作“三宝”,以稻为大;在历史上,一些杂粮的种植还受到过排挤。苗族群众对糯稻品种特性了解较深,总结出一定规律:“大白糯,宜肥田。油糯,宜肥田。蜂糯,宜沙、肥田。红糯,宜沙泥田。旱田糯,宜旱田。香糯,宜水田”。[32] 明清贵州水稻种植技术的提高、旱地高产作物的引种,与移民和中原王朝大力的经营分不开,在种植方面以实体填充的屯田移民方式完成技术推广,而政府为靖地方事对苗区一度实行的“不惊扰”、“不摊赋”政策,也体现在经济生产层面上来,认为“苗疆腹地唯宜糯稻”,[33] 并未在苗区大规模的实行粮作种植技术革新,可以说政府在这方面的介入力量比较薄弱。民国时期政府在黔东南粮食作物品种改良和技术推广方面的力量介入十分突出,形成了比较大的改良和推广规模性活动。
      民国时期黔东南地区粮食作物种植的品种改良、技术推广主要有两个阶段,每一阶段都有着明显的政府行为印迹。第一阶段是农业推广和建立农业技术服务体系。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十月建立县一级农业推广所和技术机构,开办农校,加强技术培训、资金放贷和农技试验工作。为提高水稻单产水平,改进了栽培技术,推广冬耕冬种和多熟制等先进种植制度。[34] 第二阶段是在上一阶段基础上各地改进了水稻品种,在政府鼓励下大力开垦、复垦荒地。“糯改籼”是以上阶段影响比较大的粮食作物改良活动。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镇远专区调查表明,籼稻已有35个品种,晚稻24个品种,分别比晚清民国初年增多18和6个品种。民国三十年(1941年)在黔东南全面推行糯改籼工作后,水稻生产发展更为迅速,该年度全区水稻种植面积达到197.515万亩,总产量高达41 554万公斤,平均单产达420斤左右。到1945年以上各项指标分别上升至237.385万亩、61 964万公斤和522斤,分别增长了383.2%、67.06%和67.55%。[35] 黔东南糯改籼过程,是一个外来技术同当地民族文化、生态、经济等适应的过程,这种“适应”、“选择”结果除了粮食本身价值因素影响外,另则是政府运作的行为力量所使。糯禾是黔东南民族重要的传统粮食之一,适宜于不同自然环境生长,在清代已发展到18个品种,“味极香美”、“圆而实大”,深受群众喜食。[36] 糯稻在黔东南地区依赖于自身生物条件、自然生态和民族文化的涵盖,保持着十分强大的生命力。民国糯改籼活动客观上是对糯稻及其文化的一种冲击与排挤,也迫使糯稻加快了自身品种改良和优化的进程,解放后黔东南糯禾新品种不断引种成功的现象反映了这一点。
      据《黔东南州志·农业志》(1993年)资料显示,籼稻的传入是在乾隆时期。乾隆九年(1744年),台拱厅榕山总旗李尚云从江西老家带回大麻谷、小麻谷、大白谷、小白谷等品种,在望虎屯、榕山一带首先试种成功。到咸丰四年(1854年)粘稻在台拱中北部自然条件较好的河谷平坝普遍得以种植。咸同起义遭镇压后,在军队和汉民大批涌入下,苗疆地区的高寒阴冲之地、冷水田、锈水田上又开始种植了冷水谷、红米谷、须须谷、黄克粘、打谷粘、香稻等品种。光绪年间籼稻已在黔东南中南、东北部地区获得较多种植,清末清平、麻哈、黄平、施秉、镇远、天柱等县籼稻种植比例已经超过40%。[37] 但清代籼稻种植基本上依赖于民间移民等的引进与传播,没有出现官府直接发授和推广作物新品种进行规模性种植的记录。从前文有关民国时期的改良与推广活动记述看,农技服务体系的建立和由该机构实施的种植制度、良种改进等行为均系政府督导和推行。民国十四年(1925年),黔东南发生特大旱、虫灾害,“三穗、天柱、锦屏、黎平、镇远、岑巩、榕江等县大旱,小季无收,禾苗枯槁”,次年闹大饥荒。各地政府便组织力量到川、湘等地收购籼稻良种,贷给农民种植。[38] 民国十九年(1930年)贵州全省再次倡导糯改籼,镇远等地政府出面在大街小巷张贴布告、立宣传牌,大力推广。麻江县政府在民国三十年(1941年)成立“粮食增产督导团”,出台五项以增粮产的措施,其中“……;二、由保甲长遍告农民不准种糯稻超过粘稻十分之一,并限令糯米价不得超过粘米价;……”。[39]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国民政府制定资金奖励制度,种植籼稻增1%者奖国币1-5千元,并且引进优质籼种推广种植,使减糯增籼成效大为加强。[40] 政府力量的不断介入使黔东南以上时段的籼稻种植成绩巨大。1928年境内各地籼稻播种面积首次突破50%(稻谷种植面积比例),黄平旧州、凯里炉山一带这一比例甚至上升到80%。1945年黔东南全境(缺雷山)糯改籼面积达到11.7125万亩,占水稻播种面积的6.48%,籼稻播种面积由此上升到稻谷种植面积的近60%,[41]从地域分布上看,开发较早的北部地区成绩最大。到1949年全境籼稻播种面积已达165.133万亩,占稻谷播种面积的76.9%。这已接近1990年农业规划所制定的规模,即籼稻种植面积比值上升至80%的水平。[42]
表2 1945年黔东南糯改籼各县份面积 单位:万亩
县 份 面 积
锦 屏 48 330
炉 山 21 161
黎 平 7 851
台 江 6 242
从 江 5 602
天 柱 5 493
黄 平 4 949
麻 江 3 723
丹 寨 2 600
施 秉 2 467
镇 远 2 409
岑 巩 2 264
剑 河 2 024
三 穗 2 010
雷 山 —
合 计 117 125
资料出处: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志·农业志》,贵州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民国时期实行的糯改籼,目的在于挖掘土地潜力和强化冬耕以提高粮食产量。一方面是政府为增加田赋、征收粮食而全力倡导、推行的行为;另一方面也是社会应对自然灾害以求保收增收之使然。政府与民间两种力量在因自然灾害等引发的社会危机前形成了合力,故使该项粮作种植变革得以实现。民国的糯改籼虽有政府的强力推行,但整体上仍是以鼓励、奖励为宣导,实际开展和运作的是“减糯增籼”的变革。应该讲,其方式和效果是积极可嘉的。当然,由于赋税制度、剥削压迫、灾害战争等的原因,民国黔东南人民整体经济状况仍较为落后,粮食经济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充分发展。据调查,解放后糯改籼活动仍不断进行,但曾出现过政府过分强调“禾改粘”的作用和必要,“一刀切”现象较多,违反了自然环境和民族文化等的客观需求与适应,一度在农村受到民众的自发抵制。[43]
      籼稻在民国时期的普遍种植,表象上是对传统糯稻的“胜利”,说明该种粮食作物已为黔东南生态环境、民族文化所吸纳接受,它在产量上取得的比糯稻高产的优势,保证了当地民族在物质能量控驭方面更具稳定性,实质上是该地区生境内农业经济发展的巨大成就的体现。糯稻之所以继续保留,并在品种改良方面也继续得到发展,主要得益于民族文化和生态环境与之长期以来形成的适应性。调查表明,黔东南糯稻种植分布于各种海拔、地貌区域,粘性强,米质优,耐腐易携带,还能酿甜酒,其稻草还是制作绳和鞋的良好原料,对于生活在山区的人们来讲,糯稻提供给他们的诸多功效是其他农作物种无法企及的。“糯禾文化”在苗族群众日常生活生产、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等中都有体现。因此尽管籼稻能高产,但据现代当地群众反映,由于受土壤、气候、水利等影响,味不尽佳。许多山区群众在种植新品种时,糯禾也同时栽培。可以说糯稻在黔东南自然环境和社会文化的选择与适应下,有着强大的生命力。
结 语
      历史上黔东南地区粮食经济的变迁与发展,传统作物糯禾与后来引入的籼稻的力量此消彼长,体现出明清民国时期黔东南粮食经济结构和农业生产在人口增长、国家力量增强等开发环境下新的发展特征:以大规模的粮食和物质能量获取为目的,同时也是一个影响、改造和发展民族生境的具体过程。糯、籼的种植变迁还表明,原生民族经济与社会同外来经济文化的共存发展,是民族文化交融的体现。糯禾文化的客观价值并不足以弥补和提升糯稻等传统粮作应对自然灾害、人口增长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外来的籼稻则弥补和提升了这种能力的不足;而且迫使糯禾文化谋求出新的增长策略,如糯稻品种改良、增产等等,可视为是一种积极的生态应对,对发展民族社会文化的正面作用是明显的。此其一。
      其二,环境适应问题不容小视,特别是在考察民族发展时。一个民族的经济生存能力不能单纯或简单地以其在地理空间上分布的广度加以衡量,还应考察其利用自然环境的深度,而广度的跨越需建立在稳定的能量获取基础上,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适应了环境”。我们可以看到籼稻生态适应面不如糯稻,但它在单位空间内产生的能量为民族农业经济发展的贡献却比糯稻大得多。
      再者,除了以上技术选择、环境适应外,政府和制度、民族社会文化的影响力对地区发展也很重要。民国时期国家力量远比明清时在苗区要深入得多,使得技术变革和推广有了更强的组织保证。毋庸置疑,糯禾文化对传统具有保护作用,但在外来压力下其应对策略(接受新品种、改良稻种等)却对该民族社会文化的保留与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这是应予积极肯定的。
(原载《中国农史》2004年第4期)


[①] 生境(habitat),又译“栖息地”,是生物生活的空间和其中全部生态因素的综合体。可概括为某一类群的生物经常生活的区域类型,也用于具体指一个体的生活场所,强调现实生态环境,有别于平常所说的“生态环境”。
[②] 参阅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志·地理志》,贵州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综合农业区划编写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综合农业区划》,贵州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③] 《汉书·南蛮西南夷传》。
[④] 《桂海虞衡志·志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