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1-08
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是经教育部社政司首批批准设立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拥有历史地理国家重点学科、历史地理博士和硕士点,属历史学博士后流动站,复旦大学第一、二期“211项目”单位。因事业发展需要,拟招聘研究人员一名,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国内外高校或研究机构应届中国籍博士毕业生,即在2004年1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已获得或预期能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不含各类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从事正常工作(录用前将被要求作身体检查);年龄、性别、婚否、户籍所在地不论。申请人必须提交:
1、身份证复印件(旅居海外人士为有效护照复印件);
2、研究生证复印件;
3、最近免冠2寸报名照2张;
4、研究生成绩单,必须包括已通过博士资格考试证明,并经校级研究生(部)盖章;对国外或港台高校、研究机构的证件将提交有关部门认证后决定接受与否;
5、已正式发表的论文,不含译文、各类独著(编)、合著(编)著作;
6、博士论文的详细提纲及介绍;
7、推荐书2-3份,其中必须包括指导教师及本中心副教授以上人员(含学术委员会成员及兼职教授)的推荐书;
8、本人求职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本人简历、家庭成员、学历、已发表及完成论著、求职原因、未来研究计划;
9、外语等级考试通过证书,省部级政府或机构、全国性学会获奖证书。
除第9项外,其余各项必须齐备,缺少或内容不实者将不予受理。请勿提交上述范围以外的无关材料,否则亦不予受理。
二、招聘办法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必须来中心参加向中心全体教师陈述及答辩,由中心副教授及以上人员投票,获半数以上通过后提交教授会议,经教授会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报校人事处办理录用手续。正式录用后享受复旦大学和本中心的工资、津贴及规定的待遇和工作条件。
具体手续必须在被录用者正式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后办理,如被录用人在规定的年限内不能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录用资格即予取消。
三、招聘期限
1、申报截止期:2004年2月20日,邮寄者以邮戳为准;
2、2004年2月下旬,公布合格申报人名单,并通知申报人;
3、2004年2月底,在本校公开举行申报人陈述答辩会,可旁听;申报人若不参加以弃权论;会后举行本中心副教授以上及教授会议投票;
4、2004年3月上旬,公布招聘结果。
四、说明事项
1、申报材料恕不退还。凡未被录用者,个人资料在招聘结束后即由中心负责予以销毁,论文转交本中心资料室使用。
2、申报资料请邮寄或面交中心秘书赵红女士:200433上海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口头或传真申报无效。请勿寄给其他人或请私人转交,以免延误。
3、参加陈述答辩或来中心参观的费用全部自理,本中心恕不能安排食宿。
4、本公告的解释权属本中心。
5、本公告欢迎复印、转载、传播。欢迎垂询。
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
2004年1月6日
地址:200433 上海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文科楼八楼
电话:021-65642714,65648870 (工作时间,不含寒假期间)
传真:021-65648870(全天及假日)
电子信箱 ichg@fuda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