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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地所2004-2005学年奖学金评定执行标准

作者:阅读次数:日期:2005-10-18

2005-10-18

史地所2004-2005学年奖学金评定执行标准

(一)、《复旦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的具体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克服吃大锅饭现象,避免人为因素影响,做到真正选优、奖优,刺激研究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努力钻研,争创佳绩。
二、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以政治思想和操性、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等方面的实际表现作为基本标准。
1. 政治表现和操行(A)
好 一般
政治态度 15 10
文明道德 15 10
遵纪守法 15 10
社会工作及
公益活动(注) a b c d
25 20 15 10
注:社会工作及公益活动评分标准如下
(a) 担任较多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b) 担任社会工作、参加公益活动,表现较好;
(c) 担任社会工作、参加公益活动,表现一般,或未担任社会工作,但能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d) 未担任社会工作,较少参加公益活动。
2. 学习成绩(B)
以每门课的分值累加。具体打分标准见下表:
优 良 中 中以下
公共学位课
和学位基础课5 4 3 0
专业学位课 4 3 2 0
选修课 3 2 1 0
业务学习(包括政治理论及外语)有一门“不及格”及在中期考核中受到黄牌警告的研究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的奖学金评选。
3. 科研成果(C)
(1) 论文记分标准
权威刊物 40
核心刊物 30
一般刊物 10
其他刊物 3—5
(2) 专著
个人完成其中10万字以上 20
个人完成其中3—10万字 15
个人完成其中3万字以下 10

4加分(D)、
一年级博士生、硕士生及时制订培养计划并按时上交的加2分,二年级博士生、硕士生按时参加中期考核并获得通过加2分,文科研究生在参加社会实践及社会调查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加2分。文科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及社会调查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加5分。
三、记分方法
硕士生一年级总分记为M1,二年级总分记为M2,三年级总分记为M3。
博士生一年级总分记为D1,二年级总分记为D2,三年级总分记为D3
M1=A*20%+B*70%+C*10%+D
M2=A*20%+B*25%+C*55%+D
M3=A*20%+B*10%+C*70%
D1=A*20%+B*30%+C*50%+D
D2=A*20%+C*80%
D3=A*20%+C*80%

――引自复旦大学研究生院制订的《复旦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

(二)、史地所补充说明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史地所往年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特作如下补充说明:

1、 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成果3000字以上才算论文(书评除外)。
2、 刊物等级标准严格按照《复旦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国内期刊指导目录》。
3、 一般刊物是指除《指导目录》外的专业学术刊物。
4、 其他刊物是指非学术性的正式刊物。如果在上面发表论文,必须与历史地理专业直接相关。
5、 “作者单位”没有明确注明“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的,不得作为评定本次奖学金的科研成果。
6、 参加全国博士生论坛及其他校级以上的学术会议并提交论文的,酌情在D类中加3-5分,但累计总分不超过7分。




2005/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