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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瑞南丝绸之路奖学金申报办法

作者:阅读次数:日期:2015-10-22

2015-10-22

一、总则

1、为响应“丝绸之路经济带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国家战略,促进产学研结合,资助具有学术潜力的研究生更好地从事学习和研究,根据“复旦-甘肃丝绸之路经济带协同发展研究院发展基金”的捐款协议,特设立复旦-瑞南丝绸之路奖学金(以下简称“丝路奖学金”)。

2、丝路奖学金的评定以学术为导向,奖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参与与丝绸之路相关的学术活动,尤其是学术撰著与实地考察。

3、丝路奖学金评定的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由研究生自行申请;

3)评定实行公示制度,研究生对评定结果拥有知情权。

二、参评范围

1、丝路奖学金面向从事丝绸之路相关研究的复旦大学在读、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2、丝路奖学金可与复旦大学学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兼得。

三、奖学金类型和名额

1、丝路奖学金分两种类型:

1)研究资助奖学金;

2)优秀成果奖学金。

2、两种类型的丝路奖学金每年各评定一次,两种类型奖学金不可兼得。

3、研究资助奖学金,主要奖励已有成熟可行丝绸之路研究计划的研究生,每年资助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名,每人人民币3万元,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名,每人人民币2万元。

4、优秀成果奖学金,主要奖励已取得丝绸之路相关优秀研究成果的研究生,每年资助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名,每人人民币3万元,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名,每人人民币2万元。

5、研究资助奖学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推免入学研究生。

四、申请条件

1、申报丝路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恪守学术规范;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2、有以下情况者,不具备奖学金参评资格:

1)违反《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规定者;

2)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处罚者。

五、工作要求

受复旦-甘肃丝绸之路经济带协同发展研究院发展基金理事会委托,成立丝路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由在丝绸之路研究领域享有盛名的专家组成,制定丝路奖学金评定细则,负责丝路奖学金的评定和公示。

六、其他事项

1、奖学金评审时间:

1)研究资助奖学金的评定一般在每年11月进行。

2)优秀成果奖学金的评定一般在每年6月进行。

2、研究成果电子版请以“奖学金-姓名”格式命名并发送至luz@fudan.edu.cn

3、联系人:张路(18817554733

 

复旦-甘肃丝绸之路经济带协同发展研究院

2015108

 

(以上转发来自复旦-甘肃丝绸之路经济带协同发展研究院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