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2
一、总则
1、为响应“丝绸之路经济带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国家战略,促进产学研结合,资助具有学术潜力的研究生更好地从事学习和研究,根据“复旦-甘肃丝绸之路经济带协同发展研究院发展基金”的捐款协议,特设立复旦-瑞南丝绸之路奖学金(以下简称“丝路奖学金”)。
2、丝路奖学金的评定以学术为导向,奖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参与与丝绸之路相关的学术活动,尤其是学术撰著与实地考察。
3、丝路奖学金评定的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由研究生自行申请;
(3)评定实行公示制度,研究生对评定结果拥有知情权。
二、参评范围
1、丝路奖学金面向从事丝绸之路相关研究的复旦大学在读、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2、丝路奖学金可与复旦大学学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兼得。
三、奖学金类型和名额
1、丝路奖学金分两种类型:
(1)研究资助奖学金;
(2)优秀成果奖学金。
2、两种类型的丝路奖学金每年各评定一次,两种类型奖学金不可兼得。
3、研究资助奖学金,主要奖励已有成熟可行丝绸之路研究计划的研究生,每年资助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名,每人人民币3万元,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名,每人人民币2万元。
4、优秀成果奖学金,主要奖励已取得丝绸之路相关优秀研究成果的研究生,每年资助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名,每人人民币3万元,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名,每人人民币2万元。
5、研究资助奖学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推免入学研究生。
四、申请条件
1、申报丝路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恪守学术规范;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2、有以下情况者,不具备奖学金参评资格:
(1)违反《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规定者;
(2)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处罚者。
五、工作要求
受复旦-甘肃丝绸之路经济带协同发展研究院发展基金理事会委托,成立丝路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由在丝绸之路研究领域享有盛名的专家组成,制定丝路奖学金评定细则,负责丝路奖学金的评定和公示。
六、其他事项
1、奖学金评审时间:
(1)研究资助奖学金的评定一般在每年11月进行。
(2)优秀成果奖学金的评定一般在每年6月进行。
2、研究成果电子版请以“奖学金-姓名”格式命名并发送至luz@fudan.edu.cn。
3、联系人:张路(18817554733)
复旦-甘肃丝绸之路经济带协同发展研究院
2015年10月8日
(以上转发来自复旦-甘肃丝绸之路经济带协同发展研究院消息)